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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1-01 00:00:0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计划组织实施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9日至2004年11月9日期间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役期满截至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

本次招聘设“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定向岗位”,指晋中市(含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是指《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明电〔2020〕10号)中规定的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晋中辖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2022年11月9日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及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zdyrmyy.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定向岗位:

2022年11月16日9:00至2022年11月16日17:00;

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2年11月19日9:00至2022年11月2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考生还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住培合格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如合格证书未下发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报考疫情一线专门岗位人员还需上传《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编外一线医务人员审核确认表》(经市级主管部门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单位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定向岗位:

2022年11月16日9:00至2022年11月17日17:00;

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2年11月19日9:00至2022年11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定向岗位的,在提交申请当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在相应岗位报名截止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1月16日17:00至11月17日17:00和11月22日17:00至11月23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原标题: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jw.sxjz.gov.cn/gzdt/tzgg/content_439565

(责任编辑:李明)

原标题: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jw.sxjz.gov.cn/gzdt/tzgg/content_43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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